尘中重金属总量 540201 GSB 07-3273-2015 Al 167*10³、As17.3、Be9.4、Cd0.546、Co27.6、Cr67.1、Cu65.1、Fe30.7*10³、Hg0.438、Mn584、Mo12.5、Ni42.4、Pb126、Sb3.38、Se9.2、Sn11.7、Tl 3.01、V142、Zn141(单位mg/kg) 2025-09-30 40g棕色玻璃瓶
¥2000.00
水系沉积物中重金属总量 520201 标准样品 Ag0.388、Al 61.6*10³、As64.1、Ba255、Be2.50、Cd7.5、Co19.4、Cr106、Cu140、Fe39.4*10³、Hg0.340、Mn504、Mo2.14、Ni55.9、Pb68.6、Sb4.24、Se3.63、Ti 7.14*10³、Tl 0.629、V168、Zn219(单位mg/kg) 2025-09-30 45g棕色玻璃瓶
¥1000.00
土壤中重金属总量GSB07-3903-2021 510210 GSB 07-3903-2021 As13.6、Be2.30、Cd0.275、Co15.2、Cr77.1、Cu36.4、Hg0.130、Mn766、MO1.00、Ni36.7、Pb35.2、Sb1.20、Tl0.65、V92、Zn110、Sn(4.5)(单位mg/kg)-50g(天津潮土) 2032-06-30 50g/瓶
¥900.00
土壤中石油烃(C₁₀-C₄₀) 510802 GSB 07-3907-2021 8568mg/kg 2023-10-31 50g
¥3000.00
土壤有机质 ERM-510503 35.4g/kg 2026-09-30 50g
¥1000.00
土壤有机质 ERM-510502 17.3g/kg 2026-09-30 50g
¥1000.00
土壤有机质 ERM-510501 10.7g/kg 2026-09-30 50g
¥1000.00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 ERM-510403 标准样品 15.0cmol(+)/kg 2026-09-30 50g
¥1000.00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 ERM-510402 标准样品 17.9cmol(+)/kg 2026-09-30 50g
¥1000.00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 ERM-510401 标准样品 14.4cmol(+)/kg 2026-09-30 50g
¥1000.00
土壤中多环芳烃检测 QCM-TY00322** 质控样品 50-500μg/kg 30 g
¥3600.00
土壤中总有机碳 ERM-510301 GSB 07-3838-2021 25.6g/kg 2025-09-30 30g棕色玻璃瓶
¥600.00
《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替代 GB 2760-2014)
估价:¥230.00
发行手机/微信号:136 1122 6766
发行电话:010-82464188
发行单位:北京星宇出版发行集团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24-02-08
实施日期:2025-02-08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年03月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前言
本标准代替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本标准与 GB2760—201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1号公告、2016年8号公告、2016年9号公告、2016年14号公告、2017年1号公告、2017年3号公告、2017年8号公告、2017年10号公告、2017年13号公告、2018年2号公告、2018年8号公告、2019年2号公告、2019年4号公告、2019年6号公告、2020年4号公告、2020年6号公告、2020年8号公告、2020年9号公告、2021年2号公告、2021年5号公告、2021年6号公告、2021年9号公告、2022年1号公告、2022年2号公告、2022年5号公告、2023年1号公告、2023年3号公告、2023年5号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修改了正文有关内容:
a) 修改了2.1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增加了营养强化剂;
b) 将原标准中2.5“国际编码系统(INS)”和2.6“中国编码系统(CNS)”合并为2.5“食品添加剂编码”,并修改其定义描述;
c) 删除了原标准中4“食品分类系统”中“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将其在附录 A 中 A.3体现;
d) 增加了第8章“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和第9章“附录 A 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
———修改了附录 A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a) 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英文名称、INS号、CNS号;
b) 修改了附录 A 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表 A.3的内容在表 A.1和 A.2中体现,原表 A.2合并入表 A.1 ;
c) 删除了附录 A 中消泡剂功能;
d) 修改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修改了附录 B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规定:
a) 修改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中部分描述;
b) 修改了部分食品用香料的规定、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和编号。
———修改了附录 C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以下简称“加工助剂”)使用规定:
a) 将过氧化氢从表 C.1放入表 C.2,并规定其使用功能和范围;
b) 修改部分加工助剂的名称和使用范围的描述。
———修改了附录 D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a) 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和定义;
b) 修改了食品用香料的定义。
———修改了附录 E食品分类系统:
a) 修改了05.01.03、12.03、12.03.02、12.04.02、12.05、12.10.03.01等的食品分类名称,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
———修改了附录 F“附录 A 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
a) 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的INS号。
目录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1
4 食品分类系统 2
5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2
6 食品用香料 2
7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2
8 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 2
9 附录 A 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 2
10 营养强化剂 3
11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 3
附录 A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4
附录 B 食品用香料使用规定 148
附录 C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规定 223
附录 D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240
附录 E 食品分类系统 241
附录 F 附录 A 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 252
表 A.1 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5
表 A.2 表 A.1中例外食品编号对应的食品类别 146
表 B.1 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 149
表 B.2 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香料名单 150
表 B.3 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名单 165
表 C.1 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223
表 C.2 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224
表 C.3 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 230
表 E.1 食品分类系统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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