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习题集》
定价:¥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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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北京星宇出版发行集团
发行电话:010-5773 6766 / 5773 8166
作者: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及质控研究重点实验室 组织编写
作者:蔡文祥、田旭东、刘劲松 主编
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
出版发行时间:2023-03-20
ISBN:9787122423566
版次:1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用纸:胶版纸
页数:280
正文语种:中文
编辑推荐:
1. 参与本书编制的人员都是多年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题目来源为生态环保部颁布的分析标准、分析方法、技术规范、技术指南等,题目来源权威、答案出处准确、选题要求严格、题目编排合理、要点重点突出,反映了作者所在的浙江省环境监测领域专家和技术人员多年实践经验和技术积累。
2. 本书的针对性、参考性强,可作为各监测系统的技术人员备考的资料,各省上岗证管理部门也可以将本书的习题补充进习题库,以便更好地针对新颁布的标准进行技术考核,体现了本书的资源优化整合和技术共享优势。
3. 作者统计了部分已有同类品未涉及的2017年及之后的新标准,有134项,对其进行习题编排有助于环境监测人员更好地理解新标准,掌握新标准的技术要点。
内容简介:本书以服务于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持证上岗考核为主线,以近五年(2017~2021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监测技术和分析方法标准为基础,编制了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习题。本书共分十二章,分别为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海水、海洋沉积物、生物、遥感、应急监测、自动监测、油气回收和其他相关标准的习题,包含填空题、判断题、选择题和问答题四种类型。本书的编写和出版旨在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持证上岗考核、人员培训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理论储备,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
本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可供从事生态环境监测、采样、分析等的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考,也可供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工程及相关专业师生参阅。
作者简介:蔡文祥,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心主任、教授级高工,浙江省环保厅环境应急专家组常委副组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浙江省政府G20杭州峰会工作先进个人,1988年参加环保工作,先后从事过环境工程、技术评估、环境执法、排污权交易、低碳发展、环境监测工作,具有丰富的环境评估、治理和监测经验。先后主持编制了浙江省化学原料药、染料、农药、氨纶、涤纶等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并由浙江省环保厅发布,全国率先。主持了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子课题;主持或参与多项省环保科技项目,发表10余篇文章,获得2项发明专利。获得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
目录
第一章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1
第一节 水质 乙撑硫脲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HJ 849—2017) 1
第二节 水质 硝磺草酮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HJ 850—2017) 3
第三节 水质 灭多威和灭多威肟测定 液相色谱法(HJ 851—2017) 5
第四节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6
第五节 水质 钴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57—2018) 9
第六节 水质 钴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58—2018) 11
第七节 水质 四乙基铅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59—2018) 13
第八节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970—2018) 15
第九节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HJ 977—2018) 17
第十节 水质 丁基黄原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法(HJ 1002—2018) 19
第十一节 水质 联苯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17—2019) 21
第十二节 水质 磺酰脲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18—2019) 23
第十三节 水质 锑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46—2019) 25
第十四节 水质 锑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47—2019) 27
第十五节 水质 17 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法(HJ 1048—2019) 29
第十六节 水质 4 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法(HJ 1049—2019) 31
第十七节 水质 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050—2019) 33
第十八节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67—2019) 35
第十九节 水质 15 种氯代除草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070—2019) 37
第二十节 水质 草甘膦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71—2019) 39
第二十一节 水质 吡啶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72—2019) 41
第二十二节 水质 萘酚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73—2019) 43
第二十三节 水质 三丁基锡等4 种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074—2019) 45
第二十四节 水质 浊度的测定 浊度计法(HJ 1075—2019) 47
第二十五节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48
第二十六节 水质 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50—2020) 51
第二十七节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HJ 1182—2021) 53
第二十八节 水质 氧化乐果、甲胺磷、乙酰甲胺磷、辛硫磷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183—2021) 55
第二十九节 水质 28 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89—2021) 57
第三十节 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HJ 1191—2021) 59
第三十一节 水质 9 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 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92—2021) 61
第三十二节 水质 铟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193—2021) 63
第三十三节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 的测定 微库仑法(HJ 1214—2021) 65
第三十四节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1226—2021) 68
第三十五节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7—2021) 70
第二章 环境空气和废气73
第一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 73
第二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HJ 545—2017) 75
第三节 环境空气 指示性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52—2017) 77
第四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870—2017) 80
第五节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955—2018) 82
第六节 环境空气 苯并[a] 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956—2018) 84
第七节 环境空气 一氧化碳的自动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HJ 965—2018) 86
第八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973—2018) 88
第九节 环境空气 降水中有机酸(乙酸、甲酸和草酸) 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004—2018) 89
第十节 环境空气 降水中阳离子(Na+ 、NH+4 、K+ 、Mg2+ 、Ca2+ ) 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005—2018) 91
第十一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HJ 1006—2018) 93
第十二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碱雾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1007—2018) 95
第十三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688—2019) 97
第十四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040—2019) 99
第十五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抑制型离子色谱法(HJ 1041—2019) 101
第十六节 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42—2019) 103
第十七节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HJ 1043—2019) 105
第十八节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 紫外荧光法(HJ 1044—2019) 107
第十九节 环境空气 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076—2019) 109
第二十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1077—2019) 111
第二十一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硫醇等8 种含硫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78—2019 ) 113
第二十二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079—2019) 115
第二十三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1—2020) 118
第二十四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2—2020) 120
第二十五节 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1133—2020) 122
第二十六节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3—2020) 124
第二十七节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4—2020) 126
第二十八节 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219—2021) 128
第二十九节 环境空气 6 种挥发性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0—2021) 131
第三十节 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HJ 1221—2021) 133
第三十一节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3—2021) 135
第三十二节 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1224—2021) 137
第三章 土壤和沉积物140
第一节 土壤和沉积物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52—2018) 140
第二节 土壤和沉积物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柱后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HJ 960—2018) 142
第三节 土壤和沉积物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961—2018) 144
第四节 土壤 pH 值的测定 电位法(HJ 962—2018) 146
第五节 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974—2018) 148
第六节 土壤和沉积物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997—2018) 149
第七节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998—2018) 151
第八节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 154
第九节 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6 —C9) 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1020—2019) 155
第十节 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10 —C40) 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021—2019) 158
第十一节 土壤和沉积物 苯氧羧酸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22—2019) 160
第十二节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47 种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23—2019) 162
第十三节 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1051—2019) 164
第十四节 土壤和沉积物 11 种三嗪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52—2019) 166
第十五节 土壤和沉积物 8 种酰胺类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53—2019) 168
第十六节 土壤和沉积物 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 类农药 总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54—2019) 170
第十七节 土壤和沉积物 草甘膦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55—2019) 172
第十八节 土壤 粒度的测定 吸液管法和比重计法(HJ 1068—2019) 174
第十九节 土壤和沉积物 铊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80—2019) 176
第二十节 土壤和沉积物 钴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81—2019) 178
第二十一节 土壤和沉积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82—2019) 180
第二十二节 土壤和沉积物 6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84—2021) 182
第二十三节 土壤和沉积物 13 种苯胺类和2 种联苯胺类 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法(HJ 1210—2021) 184
第四章 固体废物187
第一节 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50—2018) 187
第二节 固体废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51—2018) 189
第三节 固体废物 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47 种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63—2018) 191
第四节 固体废物 苯系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975—2018) 193
第五节 固体废物 苯系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76—2018) 195
第六节 固体废物 氟的测定 碱熔-离子选择电极法(HJ 999—2018) 197
第七节 固体废物 热灼减率的测定 重量法(HJ 1024—2019) 199
第八节 固体废物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柱后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25—2019) 201
第九节 固体废物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026—2019) 203
第十节 固体废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 射线荧光光谱法(HJ 1121—2021) 205
第十一节 固体废物 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HJ 1222—2021) 207
第五章 海水209
第一节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HJ 442.3—2020) 209
第二节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附录C 连续流动比色法测定河口与近岸海域海水中氨 )(HJ 442.3—2020) 211
第三节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附录D 连续流动比色法测定河口与近岸海域海水中硝 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HJ 442.3—2020) 213
第四节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附录E 连续流动比色法测定河口与近岸海域海水中活 性磷酸盐)(HJ 442.3—2020) 216
第五节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附录F 连续流动比色法测定河口与近岸海域海水中活 性硅酸盐)(HJ 442.3—2020) 218
第六章 海洋沉积物221
第一节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 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HJ 442.4—2020) 221
第二节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 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附录B 沉积物总氮-过硫酸钾氧化法)(HJ 442.4 —2020) 223
第三节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 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附录C 沉积物总磷-过硫酸钾氧化法)(HJ 442.4 —2020) 225
第七章 生物228
第一节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滤膜法(HJ 347.1—2018) 228
第二节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HJ 347.2—2018) 229
第三节 水质 细菌总数的测定 平皿计数法(HJ 1000—2018) 230
第四节 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HJ 1001—2018) 232
第五节 水质 致突变性的鉴别 蚕豆根尖微核试验法(HJ 1016—2019) 234
第六节 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斑马鱼卵法(HJ 1069—2019) 236
第七节 水质 灭菌生物指示物(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 的鉴定 生物学检测法(HJ 1190—2021) 238
第八节 水质 浮游植物的测定 滤膜-显微镜计数法(HJ 1215—2021) 239
第九节 水质 浮游植物的测定 0.1mL 计数框-显微镜计数法(HJ 1216—2021) 241
第八章 遥感243
第一节 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监测技术规范(HJ 1008—2018) 243
第二节 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规范(HJ 1156—2021) 245
第九章 应急监测248
第一节 环境空气 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比长式检测管法(HJ 871—2017) 248
第二节 环境空气 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电化学传感器法(HJ 872—2017) 250
第十章 自动监测253
第一节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 253
第二节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2018) 255
第三节 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 和PM2.5) β 射线法自动监测技术指南(HJ 1100—2020) 258
第四节 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HJ 1099—2020) 260
第十一章 油气回收263
第一节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只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HJ 733—2014) 263
第二节 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A 汽车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方法) (GB 20951—2020) 265
第三节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A 液阻检测方法、附录B 密闭性检测方法、附录C 气液比检测方法、附录D 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检测方法)(GB 20952—2020) 267
第十二章 其他270
第一节 组合聚醚中HCFC-22、CFC-11 和HCFC-141b 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57—2019) 270
第二节 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 和HCFC-141b 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 色谱-质谱法(HJ 1058—2019) 272
第三节 液态制冷剂 CFC-11 和HCFC-123 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94—2021) 275
第四节 气态制冷剂 10 种卤代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95—2021) 277
第五节 工业清洗剂 HCFC-141b、CFC-113、TCA 和CTC 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96—2021) 279
前言/序言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 也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重要依据。“十四五”时期,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进入了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面临更加艰巨复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修复任务。强化生态环境监测对生态环境决策管理的“支撑、引领、服务” 能力, 系统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生态环境监测队伍的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监测数据的质量, 关乎监测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需要大力加强监测技术人员的培养与培训, 加快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新方法、新技术的应用, 规范监测数据生产过程, 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9 年出版了《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习题集》(第二版), 其中涉及的主要是2010 ~ 2017 年颁布的标准, 时隔近五年, 生态环境监测行业颁布了很多新标准。生态环境监测人员需要获得新标准的上岗证才能在监测过程中出具准确有效的数据。但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在申报新标准上岗证时, 存在新标准习题缺乏的现象, 给理论考核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因此急需组织专家针对这些新标准出题, 统一编排, 形成标准答案, 补充考试题库。同时该工作也可为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提供复习大纲和学习资料, 提升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对新标准的理解, 有利于其更好地掌握新标准的技术要点。
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环监测〔2021〕80 号) 和浙江省《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办法》(浙环函〔2022〕95 号), 编者认真秉承持证上岗规范考核理念, 切实履行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职责, 追踪了近年来新发布的监测技术标准, 通过多年积累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经验, 进行资源的优化整合和技术共享, 编写了本书。本书紧扣2017 年以来最新的分析标准、分析方法、技术规范、技术指南要求, 精心选题、合理编排、重点突出, 是生态环境监测领域专家和技术人员多年实践经验和技术积累; 本书的编写和出版, 将有助于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培训、考核、上岗工作的开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考核工作,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 促进生态环境监测事业的稳步、持续发展; 并为进一步保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人员技术水平、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持续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技术保障, 夯实生态环境监测的基石作用。
本书由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及质控研究重点实验室组织编写, 由蔡文祥、田旭东、刘劲松任主编, 叶伟红、于海燕任副主编。在此, 对参加本书编撰付出辛勤劳动的技术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因时间仓促, 限于编者水平, 不足之处在所难免, 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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