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750.1-5750.13-202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代替GB/T 5750.1-5750.13-2006 GB/T 3247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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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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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第一法 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101 ℃~105 ℃下,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卤菜制品、粮食(水分含量低于18 %)、油料(水分含量低于13 %)、淀粉及茶叶类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 g/100 g的样品。 第二法 减压干燥法适用于高温易分解的样品及水分较多的样品(如糖、味精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 g/100 g的样品(糖和味精除外)。 第三法 蒸馏法适用于含水较多又有较多挥发性成分的水果、香辛料及调味品、肉与肉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 g/100 g的样品。 第四法 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含微量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含有氧化剂、还原剂、碱性氧化物、氢氧化物、碳酸盐、硼酸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3 g/100 g的样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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