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9.2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伏马毒素的测定(替代GB/T 25228-2010;SN/T 1958-2007;SN/T 1572-2005)
¥30.00
GB 5009.24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镁的测定(替代GB/T 5009.90-2003;GB/T 9695.21-2008;GB 5413.21-2010;GB/T 23375-2009;GB/T 14609-2008;GB/T 18932.12-2002;NY 82.19-1988)
¥20.00
GB 5009.24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锰的测定(替代GB/T 5009.90-2003;GB 5413.21-2010;GB/T 14609-2008;GB/T 23545-2009;GB/T 18932.11-2002;GB/T 18932.12-2002;NY/T 1653-2008)
¥20.00
GB 5009.2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铵盐的测定
¥17.00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20.00
GB 5009.2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替代GB/T 9696-2008;GB/T 5528-2008)
¥17.00
GB 5009.2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的测定(替代GB/T 9695.5-2008;GB/T 5009.45-2003中“pH的测定”部分;GB/T 10786-2006中“pH的测定”部分)
¥17.00
GB 5009.2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羰基价的测定
¥17.00
GB 5009.23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挥发酚残留量的测定(替代SC/T 3031-2006)
¥17.00
GB 5009.2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甲酸含量的测定(替代GB/T 15664-2009)
¥17.00
GB 5009.2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中游离矿酸的测定(替代GB/T 5009.41-2003部分)
¥17.00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替代GB/T 5009.37-2003(“4.1”)部分;GB/T 5009.44-2003(“14.3”)部分;GB/T 5009.56-2003(“4.1、4.2、4.3”)部分;GB/T 5009.77-2003(“4.1”)部分;GB/T 15689-2008;GB/T 14489.3-1993;GB/T 5530-2005)
¥30.00
HJ 833-2017 土壤和沉积物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定价 ¥16.00
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33-2017):土壤和沉积物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硫化物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33-2017):土壤和沉积物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硫化物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20g时,方法检出限为0.04mg/kg,测定下限为0.16mg/kg。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方法原理
5 干扰和消除
6 试剂和材料
7 仪器和设备
8 样品
9 分析步骤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3 废物处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气体发生法制备硫化物标准贮备液
前言/序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硫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硫化物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7月18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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