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中丙烷 4L 气体标样 134L02 GSB 07-1410-2019 30-100μmol/mol 有效期一年 4L
¥1900.00
氮气中丙烷 8L 气体标样(自备瓶) 138L11 GSB 07-1410-2019 8-15μmol/mol 有效期一年 8L
¥1820.00
氮气中丙烷 8L 气体标样(自备瓶) 138L12 GSB 07-1410-2019 30-100μmol/mol 有效期一年 8L
¥1820.00
氮气中丙烷 4L 气体标样(自备瓶) 134L11 GSB 07-1410-2019 8-15μmol/mol 有效期一年 4L
¥1420.00
氮气中丙烷 4L 气体标样(自备瓶) 134L12 GSB 07-1410-2019 30-100μmol/mol 有效期一年 4L
¥1420.00
氮气中丙烷 4L 气体标样 134L01 GSB 07-1410-2019 8-15μmol/mol 有效期一年 4L
¥1900.00
氮气中氧气 8L 气体标样(自备瓶) 258L13 GSB 07-1987-2019 19-21% 有效期一年 8L
¥1820.00
氮气中氧气 8L 气体标样 258L01 GSB 07-1987-2019 1.8-2.2% 有效期一年 8L
¥2700.00
氮气中氧气 8L 气体标样 258L02 GSB 07-1987-2019 9-11% 有效期一年 8L
¥2700.00
氮气中氧气 8L 气体标样 258L03 GSB 07-1987-2019 19-21% 有效期一年 8L
¥2700.00
氮气中氧气 4L 气体标样 254L03 GSB 07-1987-2019 19-21% 有效期一年 4L
¥1900.00
氮气中氧气 8L 气体标样(自备瓶) 258L11 GSB 07-1987-2019 1.8-2.2% 有效期一年 8L
¥1820.00
HJ 1001-2018 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
定价 ¥35.00
内容简介:《HJ 1001-2018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规定了测定水中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酶底物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方法原理
5 干扰和消除
6 试剂和材料
7 仪器和设备
8 样品
9 分析步骤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3 废物处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结果判定参考图片
附录B(规范性附录)97孔定量盘法MPN表
附录C(资料性附录)97孔定量盘法MPN表对应95%置信区间
前言/序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酶底物法。
本标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长宁区环境监测站和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2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