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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058-2019 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 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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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058-2019 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 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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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 中国环境出版集团
  • 出版时间:2019-12-01
  • ISBN:135111793
  • 版次:1
  • 包装:平装
  • 丛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 外文名称:Determination of Ozone-depleting Substances Including CFC-12, HCFC-22, CFC-11 and HCFC-141b in Rigid Polyurethane Foam and Pre-blended Polyether Polyols-Portable Headspace/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 开本:16开
  • 用纸:胶版纸
  • 页数:6
  • 字数:30000
  • 正文语种:中文


内容简介:HJ 1058-2019: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规定了测定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二氟二氯甲烷(CFC-12)、二氟一氯甲烷(HCFC-22)、一氟三氯甲烷(CFC-11)和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一质谱法。

  HJ 1058-2019: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适用于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的定性检测。

  当以硬质聚氨酯泡沫为检测对象时,在HJ 1058-2019: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规定的条件下,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2鹇、2μg、2μg和0.6μg。

  当以组合聚醚为检测对象时,在HJ 1058-2019: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规定的条件下,CFC-12、HCFC-22、CFC-11和HCFC一141b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3μg、2μg、2μg和0.9μg。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方法原理

3 术语和定义

4 试剂和材料

5 仪器和设备

6 样品

7 分析步骤

8 结果表示

9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0 废物处理

11 注意事项

附录A(资料性附录)目标化合物的目标离子、辅助离子

附录B(资料性附录)目标化合物的总离子流色谱图


精彩书摘


  3.3

  消耗臭氧层物质ozone-depleting substances

  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并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不含目标化合物的二次蒸馏水或通过纯水设备制备的水。

  4.1 二氟二氯甲烷(CFC-12)标准溶液:市售有证标准溶液,溶剂为甲醇。

  4.2 二氟一氯甲烷(HCFC-22)标准溶液:市售有证标准溶液,溶剂为甲醇。

  4.3 一氟三氯甲烷(CFC-11)标准溶液:市售有证标准溶液,溶剂为甲醇。

  4.4 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标准溶液:市售有证标准溶液,溶剂为甲醇。

  4.5 载气:氮气,纯度≥99.9 99%。

  5 仪器和设备

  5.1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具定量环进样功能。色谱部分具有程序升温功能,质谱部分具有70eV的电子轰击(EI)电离源,配NIST质谱图库,具有全扫描(SCAN)、手动/自动调谐、数据采集及谱库检索等功能。

  5.2 顶空进样器:能直接连接到色谱部分,可将样品通过载气吹扫至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的主机内。

  5.3 毛细管色谱柱:30m×0.3 2mm,1.0μm膜厚(100%聚乙二醇),或10m×0.1 mm,0.2 μm膜厚(100%聚乙二醇),也可使用其他等效毛细管色谱柱。

  5.4 移液枪:20μl、5ml或10ml。

  5.5 美工刀:金属材质。

  5.6 药匙:金属材质。

  5.7 样品瓶:40ml棕色螺口玻璃瓶,具聚四氟乙烯内衬的硅橡胶垫,或与顶空进样器(5.2)配套的玻璃瓶。

  5.8 采样勺:长手柄,金属材质。

  5.9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6 样品

  6.1 样品采集和保存

  硬质聚氨酯泡沫:每一批号的泡沫产品,随机抽取3个包装单位进行样品采集;当包装单位少于10个时,可酌情抽取1~2个包装单位进行样品采集。每个包装单位采集2份样品,1份用于分析,1份用于留样保存。采集样品时,用美工刀(5.5)在硬质聚氨酯泡沫的任意部位截取长、宽、高均不小于10cm的立方体,若不能在现场完成样品的检测,则应在常温避光密封条件下运输和保存,10d内检测完毕。

  注:若现场采集不到长、宽、高均不小于10cm的硬质聚氨酯泡沫,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样品量,样品体积至少满足6.2 试样制备的要求。

  组合聚醚:每一批号的组合聚醚,随机抽取3个包装单位进行样品采集;当包装单位少于10个时,可酌情抽取1~2个包装单位进行样品采集。每个包装单位采集2份样品,1份用于分析,1份用于留样保存。采集样品时,用采样勺(5.8)从原始存储容器中采集组合聚醚,然后将采样勺中的样品沿壁缓慢导入样品瓶(5.7)中,直至充满不留空间。取样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样品在空气中暴露。样品采集后应尽快分析,若不能在现场完成样品的检测,则应在常温避光密封条件下运输和保存,10d内检测完毕。

  6.2 试样的制备

  硬质聚氨酯泡沫试样:使用美工刀(5.5)裁取体积约为1cm3(长、宽、高均为1cm左右)的立方体并尽快放入样品瓶(5.7)中,立方体的6面均须为新的切口,保证6个平面在切开前没有与环境空气接触。取样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样品在空气中暴露。

  组合聚醚试样:向样品瓶(5.7)内加入10ml实验用水,再用药匙(5.6)盛取约10mg(约绿豆大小)组合聚醚样品于样品瓶(5.7)内,迅速密封样品瓶,振荡混匀后立即分析,取样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样品在空气中暴露。

  样品采集后,现场尽快进行检测。

  注:试样经质谱检测,若目标化合物出现平头峰,影响相邻目标化合物的定性判断时,需减少样品量或对样品稀释后重新测定。

  6.3 空白试样

  检测硬质聚氨酯泡沫试样时:用环境空气代替样品,作为空白试样。

  检测组合聚醚试样时:用实验用水代替样品,作为空白试样。

  ……


前言/序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测定的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10月3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9年10月3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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