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010-8246 4188

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预警理论与实践

¥80.00

平原河网地区地下水脆弱性及污染风险评估

¥80.00

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全过程管理

¥75.00

中国环境规划与政策(第十九卷)

¥158.00

中国生态环境宣传(2012—2022年)

¥65.00

河南省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35.00

饮用水水质早期预警系统的前沿监测评价技术方法

¥90.00

深圳市生态环境管理知识问答

¥75.00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释义

¥89.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注释法典(新五版)

¥98.00

黄河流域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

¥86.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常见问题解答(第二版)

¥68.00

商品介绍
领取优惠券
成功加入购物车!
再逛逛
去结算
HJ 867-2017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环境
  • 测定
  • 质谱法
价        格

25.00

定价¥ 25.00

库存 500
已售 0
运费
按件计费
已选择商品:

+ -

加入购物车
立即下单
  • 商品详情
  • 规格参数
  • 用户评价(0)
  • 手机查看

HJ 867-2017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定价 ¥25.00

  • 出版社: 中国环境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8-03-01
  • ISBN:135111574
  • 版次:1
  • 包装:平装
  • 外文名称: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Phthalate Esters-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 开本:16开
  • 用纸:胶版纸
  • 页数:13
  • 字数:50000
  • 正文语种:中文


内容简介: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酞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67-2017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67-2017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酞酸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一质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67-2017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67-2017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为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67-2017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67-2017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67-2017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验证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沈阳市环境保护局铁西分局环境监测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67-2017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11月28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67-2017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67-2017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目录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方法原理

4干扰和消除

5试剂和材料

6仪器和设备

7样品

8分析步骤

9结果计算与表示

10精密度和准确度

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2废物处理

13注意事项

附录A(规范性附录)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附录B(资料性附录)目标化合物、内标和替代物的定性定量离子

附录C(资料性附录)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前言/序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酞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酞酸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一质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沈阳市环境保护局铁西分局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11月28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00 %

好评度

  • 全部
  • 有图/有视频
  • 好评
  • 中评
  • 差评
  • 追加
只看当前商品评价
CONTACT US
— 联系我们 —
地址:
邮箱:
北京市海淀区悦秀路99号(通厦公元99-1-6层)
手机:189 1126 8056 电话:010-8246 4188
传真:010-8246 4188 www.bjzhxy.com
www.chinawsbook.com www.chiahjbook.com
版权所有:
北京星宇正标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志宏星宇图书销售中心 北京星宇树莓农林科学研究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