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116.00
GBZ 68-2013 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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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229.4-201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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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41-2012 放射性心脏损伤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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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201.2-2011 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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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45-2013 职业性急性环氧乙烷中毒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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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79-2013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的诊断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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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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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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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GBZ 18-2013 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 总则
¥18.00
GBZ 220.1-201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规范 第1部分:核电厂
¥18.00
HJ 881-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
定价 ¥16.00
内容简介: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提取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8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8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提出了提取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8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为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8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8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8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21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8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81-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目录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5监测方案制定
6信息记录和报告
7其他
前言/序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提取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提取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2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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