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116.00
GBZ/T 201.2-2011 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
¥33.00
GBZ 241-2012 放射性心脏损伤诊断
¥14.00
GBZ/T 229.4-201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
¥16.00
GBZ 68-2013 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
¥16.00
GBZ 71-2013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 总则
¥18.00
GBZ 79-2013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的诊断
¥14.00
GBZ 245-2013 职业性急性环氧乙烷中毒的诊断
¥14.00
GBZ 18-2013 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 总则
¥18.00
GBZ 246-2013 职业性急性百草枯中毒的诊断
¥16.00
GBZ 83-2013 职业性砷中毒的诊断
¥14.00
GBZ/T 247-2013 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性周围神经病的诊断
¥16.00
HJ 1153-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 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
定价 ¥23.00
内容简介:《HJ 1153-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 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正戊醛、正己醛共12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目录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醛、酮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1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方法原理
4 干扰和消除
5 试剂和材料
6 仪器和设备
7 样品
8 分析步骤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2 废物处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附录B(资料性附录)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
附录C(资料性附录)醛、酮类-DNPH衍生物的乙腈:水体系分离参考色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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