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14-2020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 控制技术要求
¥96.00
HJ 193-2013(部分代替HJ/T 193-2005)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30.00
HJ 799-2016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水溶性阴离子
¥25.00
HJ 781-2016 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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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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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HJ 1001-2018 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
¥35.00
HJ 879-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
定价 ¥16.00
内容简介: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7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7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提出了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7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为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7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7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7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21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7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7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目录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5监测方案制定
6信息记录和报告
7其他
前言/序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2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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