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378.7-2007 海洋监测规范 第7部分: 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
¥126.00
GB 17378.6-2007 海洋监测规范 第6部分: 生物体分析
¥100.00
GB 17378.5-2007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 沉积物分析
¥125.00
GB 17378.4-2007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 海水分析
¥162.00
GB 17378.3-2007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31.00
GB/T 17378.2-2007 海洋监测规范 第2部分 : 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
¥54.00
GB 17378.1-2007 海洋监测规范 第1部分:总则
¥31.00
HJ 1144-2020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台账数据库建设(试行)
定价 ¥40.00
内容简介:《HJ 1144—2020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台账数据库建设(试行)》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台账内容、数据库建设、互联互通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县级及以上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台账数据库建设。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与定义
4 一般规定
5 台账
6 数据库
7 互联互通
前言/序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等要求,指导和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台账数据库建设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台账内容、数据库建设、互联互通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基础调查(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生态状况监测(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生态功能评价(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保护成效评估(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数据质量控制(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平台建设(试行)》等同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系列标准规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11月2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11月24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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