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中丙烷 4L 气体标样 134L02 GSB 07-1410-2019 30-100μmol/mol 有效期一年 4L
¥1900.00
氮气中丙烷 8L 气体标样(自备瓶) 138L11 GSB 07-1410-2019 8-15μmol/mol 有效期一年 8L
¥1820.00
氮气中丙烷 8L 气体标样(自备瓶) 138L12 GSB 07-1410-2019 30-100μmol/mol 有效期一年 8L
¥1820.00
氮气中丙烷 4L 气体标样(自备瓶) 134L11 GSB 07-1410-2019 8-15μmol/mol 有效期一年 4L
¥1420.00
氮气中丙烷 4L 气体标样(自备瓶) 134L12 GSB 07-1410-2019 30-100μmol/mol 有效期一年 4L
¥1420.00
氮气中丙烷 4L 气体标样 134L01 GSB 07-1410-2019 8-15μmol/mol 有效期一年 4L
¥1900.00
氮气中氧气 8L 气体标样(自备瓶) 258L13 GSB 07-1987-2019 19-21% 有效期一年 8L
¥1820.00
氮气中氧气 8L 气体标样 258L01 GSB 07-1987-2019 1.8-2.2% 有效期一年 8L
¥2700.00
氮气中氧气 8L 气体标样 258L02 GSB 07-1987-2019 9-11% 有效期一年 8L
¥2700.00
氮气中氧气 8L 气体标样 258L03 GSB 07-1987-2019 19-21% 有效期一年 8L
¥2700.00
氮气中氧气 4L 气体标样 254L03 GSB 07-1987-2019 19-21% 有效期一年 4L
¥1900.00
氮气中氧气 8L 气体标样(自备瓶) 258L11 GSB 07-1987-2019 1.8-2.2% 有效期一年 8L
¥1820.00
HJ 977-2018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
定价 ¥16.00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方法原理
4 干扰和消除
5 试剂和材料
6 仪器和设备
7 样品
8 分析步骤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2 废物处理
13 注意事项
附录A(资料性附录)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
前言/序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烷基汞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烷基汞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清远市环境监测站和连州市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1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好评度